我也希望能像伯爵那样孤独而骄傲地生活,在某个不被打扰的古堡中,养育一群供自己驱驰、给自己提供新鲜血液的仆从,平静而寂寞地生活上几百年,然后死去。对,是死去。谁说我们都拥有不死之身来着,又是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只是比普通人的生命长一些而已,我们的生命,大约也只有三百到五百年。可是,就这么稍长一些的生命,在你们眼里,就成了所谓不死之身了。世人以讹传讹的能力,还真是让我佩服不已。
你们大概很难相信没有古堡的吸血鬼如何生存吧。呵呵,“吸血鬼”,这是你们对我们血族的称呼,有这么个“鬼”字在里面,总觉得阴森森很恐怖,其实,今时今日,种族之间的战争早已连记录都不复存在,世界早已是你们的,对我们这生活在你们世界夹缝中的一族,又有什么好恐惧的呢?觉得恐惧的,应该是不敢拿真面目示人的我们才对吧。如果说昔日必须吸食人血才能生存的我们给你们的世界带来过恐慌的话,在“血液凝合剂”这种替代品出现之后,我们对你们,可以说是完全无害的了。我想,如果大家坐下来谈一谈的话,或许你们对我们的看法会完全改变,所谓的血族,只是一群值得同情的可怜虫:天生害怕阳光照射、对唯一能吸收的血液充满无可遏抑的欲望,虽然可以活得长一些,可是,如果一生连一次看日出的机会都没有,这样漫长的生命,对我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哦,我还没有回答那个关于生存的问题呢。经过若干年漫长而辛苦的融合,生活在世界夹缝中的我们,已经可以做到不动声色地在某个角落里默默生存。我们可以分辨出同类,可以不被你们识别出来,从事所有可以不用见到阳光的职业。基本上,凡是有夜班的职业,都有我们的身影。不过,我是上白班的,我在地铁上工作,在地下生活。怎样生活?嗯,去看看吕克·贝松的《地下铁》吧,我很喜欢那部片子。地下的生活,基本就是那个样子。或者说,在遇到楚楚之前,我一直都是那样生活的:工作、买血液融合剂、读书、唱歌、睡觉。谈不上快乐,可也谈不上不快乐,就那样一天天生活着。
和楚楚的相遇,与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一样,充满巧合。其实,如果不是这样那样的巧合,如果不是我们最终相遇的话,谁也不知道,我们究竟错过了些什么,不是吗?楚楚在附近的超市工作,常常要工作到很晚,只能坐末班地铁能永远都没有机会相识。那天地铁上恰好有几个心怀不轨的混混,那天楚楚那节车厢恰好没有什么人,那天我恰好值勤从那节车厢路过,身为血族的我,恰好在反应和力量上都比普通人好一些。于是,和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一样,我不算轻松地制服了几个歹徒,还带着惊魂回家,在认识我之前,她安全平静的坐过无数次这趟车,而如果不是那样一次偶然,我们可未定的楚楚在车站前的酒吧喝了一杯。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我还记得那家酒吧名字叫Waiting Bar,我记得楚楚只喝了一杯加冰的可乐,我则要了一杯看起来像血的Bloody Mary,可惜无论看上去如何Bloody,毕竟不是Blood,送完楚楚回家,我吐的一塌糊涂。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一点点喜欢上楚楚的,从朋友般的喜欢到恋人般的喜欢,中间应该是有那么一个变化的,可是,这种变化究竟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生的,我说不出来。我想,楚楚对我应该也是有些好感的。毕竟,血族虽然都显得比较惨白,可论起相貌,男的大都面目英俊,体型修长高大,女的则妖娆美丽,看起来总不致让人生厌。更何况,我还在她需要的时候,帮过那样一个小忙。在那时,我或许就应该觉察到其中的危险,从楚楚身边走开的。可是,我不但没有清醒地远离,反而情不自禁地一步步向前靠近,等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弥天大错的时候,我已经深陷于对楚楚的迷恋之中无法自拔。
彼时我与楚楚已经相当熟识。或许起因源于我对地面以上的世界的好奇,而楚楚是我唯一可能了解到这一世界的窗口。虽然有书可读,有电视可看,但是,所有的事情,从楚楚口中讲出来的时候。都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楚楚徜徉过的某片沙滩,爬过的某座小山,甚至,信步走过的某条阳光下的巷子。对我来说,都是另外一个世界难以抗拒的诱惑。我开始变得非常、非常希望亲眼看一看那样的世界。我想,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弄明白,吸引我的,究竟是楚楚,还是那个充满阳光的世界,又或者两者原本就是分不开的。楚楚仿佛是从上帝身边降临的天使,为我打开一扇可以看到天国的窗。让我得以仰望那样一个永远不能去的地方,让我,对着这触摸不到的天使倾心伤神。
我想,只有动过心的人,才体验的到心动时的温暖与伤痛。难以言述,百转千回。我没有勇气告诉楚楚我是异族这一事实,在族规中,这是必诛的禁忌。就算说出来,我想,就算吓的她远远躲开之外,又能有什么用。我开始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恨自己为什么不得不过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恨自己不能给楚楚简简单单的幸福,只能这样安静的一站一站陪她向前走,周而复始,日复一日。我希望这样的状态可以持续到永远,可我也知道这样的想法是自欺欺人。我像向前靠近一点点,可又怕连现在这样的距离也会失去。在楚楚面前我微笑着听她讲关于自己的一切,告诉她我编造出来的关于自己的故事,说着说着,我开始希望,自己真的有过那样平凡而普通的生活。楚楚离开之后,整个地下铁中似乎都还充斥着她的影子,她的味道。她似乎渗透到了我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让我窒息,让我无所遁形。我一遍又一遍听着John Denver那首忧伤寂寞而充满深情的安妮之歌,每一个字,都让我心有戚戚:
“You fill up my senses,like a night in a forest, like the mountains in springtime, like a walk in the rain, like a storm in the desert, like a sleepy blue ocean, you fill up my senses, come fill me again.
Come let me love you, let me give my life to you, let me drown in your laughter; let me die in your arms.
Let me lay down beside you, let me always be with you, come let me love you, come love me again.”
在空荡无人的地下铁中,我把残破的音响开到尽头,任寂寞的乐声穿过一条条黑暗狭长的隧道,或许,会一直飘到某个我所不知道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即使你填满我所有的感觉,也只能像夜晚那样填满整个森林呢?为什么,不能像秋日的阳光般,洒满整片辽阔的草原。
某天路过车站书亭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一本书的封面,上面淡淡的写着:“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从那天起,如同被诅咒一般,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生根发芽,挥之不去,而且,随着一天天与楚楚的相处,这样的念头,也一天天变得愈来愈强烈。
我想,楚楚始终当我是可以说话的朋友。或许她明白我所有的念头,或许对我的保留有所困扰,我从来没有在白天约她出去过。我从来都只请她在酒吧浅浅的饮酒,淡淡的说话,我所说的都不是我想说的,我想说的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我不知道这样的心情楚楚理解多少,我也从来不曾猜透在她心中,究竟我是处于怎样的地位。至少,应该算是普通朋友吧。我想。
有时我会装作酒醉的糊涂告诉她我对她的喜欢与依恋,然后转身装作一无所知。我说是因为情不自禁,可是,带着这样不见天日的血族身份,不能给予对方些什么的我,所说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应该学会感恩,楚楚以及她带来的关于阳光的味道,我从未有过的如此深切地喜欢一个人的幸福感。难道不都是值得感激与珍惜的东西吗?我知道,如果我不说些什么、做些什么的话,无论我多么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直到永远,它都会有结束的一天。
我不知道如果事物沿着其固有的轨迹发展下去会是什么样子。“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的念头,会不会在某一天强烈到让我可以不顾一切的程度,不知道如果当时再一点点勇气,是不是会有牵起楚楚双手的机会。可是,所谓“固有的轨迹”这一说法本身就是毫无道理的,没有发生的永远都不会发生,已经发生的永远都不会改变。简单来说,在我沉浸于种种混乱之中,还没有来得及整理好一切的时候,楚楚消失了。
楚楚偶尔也有休假不坐地铁的时候,因此,发现她没有在末班车上时,虽然有些失落与惆怅,但我并未联想到什么。然后,第二天,第三天,楚楚仿佛从来没有在我生命中出现过那样消失了。不仅在末班地铁上没有,在我能找到的任一班地铁上,都不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我才想起,从来没有问过她的电话或者任何联系方式。好像想当然的以为她一定会出现似的。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蠢的家伙,愚不可及,无可救药。每天,当最后一班地铁到站之后,我不再像之前那样回到自己凌乱的窝中。我会沿着夜色爬上地面,在霓虹闪亮的街头漫无目的的行走。于绝望中怀着一丝邂逅的幻想。
在等待并寻找楚楚的日子里,我想过各种各样失去她的可能,我不信她会像这样不辞而别,她的离去一定要非离去不可的道理。可是,她也从来没有与我有过怎样的约定,或许我所有的理由,都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我不知道在楚楚心里,我可曾留下些什么。可是,除了满满的回忆之外,我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她切实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痕迹。我不觉开始怀疑,真的有这样一个女子,曾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吗?所谓楚楚,是不是,自始至终,都只是我的幻想。我想,这样想下去的话,我一定会精神崩溃。因此,我决定出发,去寻找楚楚真实存在过的痕迹。
我必须在阳光下旅行。
其实,血族不是完全不可以在阳光下旅行的。我听说,已经有这样那样的试验取得不小的进展。因此,我带着所有的诚意与谦卑,去拜谒我所知道的最尊贵的长老,请他赐予我在阳光下旅行的方法。
“的确,我们是在研究降低皮肤对阳光敏感性的药物。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可以真正让血族从上帝的诅咒中摆脱出来的途径。所有的药效都微乎其微,而且,副作用大的惊人。真的有那么重要的人和事,让你可以放弃一切在阳光下旅行吗?”
“我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什么,能够与心爱的人手牵手在阳光下行走,是我唯一可以称为梦想的东西。无论如何,请给我一次那样的机会。”
长老没有再坚持。我想,试验也是需要这样的志愿者参与的。他把服用的药及涂抹的药交给我,交待我如非必要,要尽量避开阳光。告诉我药量需要不断加大。告诉我当用药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会恶心呕吐,皮肤绽开,面目全非。简单地说,这是一条注定不能回头的死路。
可是,比起怀着痛苦缩回到不见天日的阴影中。这样一条饮鸩止渴的道路对我充满吸引力。我选择走下去。